1.8万元!青岛23岁女子美容店做手术,鼻梁、眼眶不消肿

1.8万元!青岛23岁女子美容店做手术,鼻梁、眼眶不消肿

发布时间:2023-01-30 14:23:23

市民李女士今年23岁,面容姣好,但是她却对自己的容貌感到不满意,觉得自己的鼻梁还不够高,眼睛也不是双眼皮。

于是,经过多方打听,她找到一家美容店准备整容。美容店给李女士提供了手术价格和方案,美容店告诉李女士,她要做这两项手术,费用是1.8万元。李女士觉得这个价格还是比较划算,但是对手术安不安全还存有疑虑。美容店工作人员就用她的三寸金舌不断劝说李女士,说他们的美容店做手术绝对安全可靠,尽管放心就行,一般做完手术后一个月时间就基本就康复了。

经过美容店工作人员一再保证,最后李女士决定做手术。李女士向单位请了一个月假,就到美容医院做了手术。做完手术,在美容店住了几天后,李女士就回家休养了。回家几天后,做完手术的李女士鼻梁、眼眶还是红肿。她就把这个情况反映给美容店。美容店工作人员也不断安慰李女士,说过几天慢慢就好了,让她尽管放心。但是,随着时间的推移,反虫草强肾王增大丸而没有虫草强肾王亳州消肿,而且吃虫草强肾王影响血压吗脸庞越肿越大,后来美容店给李女士做了免费处理。

处理完毕后,美容店医生也告诉李女士,回家休养几天就好了,消肿后,这个手术就成功了。几天后,李女士的鼻梁、眼眶红肿确实慢慢消失,但是她快要到上班时间了,李女士发现手术的地方,并不是令人满意,双眼皮割的不协调,垫的鼻梁也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好。李女士就要求美容店退还1.8万元手术费,并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,但是美容店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。张律师,针对李女士的遭遇,像她这样的情况,她应该怎么去应对和维权呢?

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、律师张振海表示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86条规定,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、财产权益的,受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。

所以李女士可以与美容店进行协商,要求美容店赔偿精神损失费,及手术失败相关的损失及退还美容费用,这些费用他们可以去协商。

如果协商不成,李女士可以将美容店起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判决美容店赔偿她的相应损失。